2024-02-20 15:08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交所認為,常熟汽飾未及時就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并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影響投資者預期。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常熟汽...
2月19日收市后,常熟汽飾(603035.SH)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人員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的警示函。
上交所隨后也發布了《關于對江蘇常熟汽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下稱《決定書》)。
根據上交所發布的《決定書》,常熟汽飾在信息披露方面,相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募投項目延期未及時審議并披露。
根據常熟汽飾于2023年4月18日、6月15日、11月30日披露的《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對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投項目上饒年產 18.9萬套/件汽車內飾件項目(下稱上饒項目)、常熟汽車內飾件生產線擴建項目(下稱常熟項目)、余姚年產54.01萬套/件汽車內飾件生產項目(下稱余姚項目)進行變更。根據2019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述三個募投項目應當分別于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完成建設,但常熟汽飾在募投項目到期后未披露募投項目未按期完成建設的情況,也未履行募投項目延期的相應審議程序,直至2023年,上述募投項目變更方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募投項目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且風險提示不充分。
根據2021年4月16日常熟汽飾披露的《關于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截至2020年12月,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投項目均未按期完成建設,上饒項目、常熟項目、余姚項目的投入進度分別僅為17.89%、17.38%、45.33%,募集資金投入金額未達到計劃金額的50%。但常熟汽飾未能依規對上述募投項目的可行性、預計收益等重新進行論證,并在最近一期定期報告中披露項目的進展情況及出現異常的原因,也未在《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提示募投項目的變更風險和實施進度未達預期風險,直至2023年公司對上述三個募投項目均進行了變更。
上交所認為,常熟汽飾未及時就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并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影響投資者預期。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常熟汽飾及時任董事會秘書羅喜芳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信息顯示,常熟汽飾主營業務為研發、生產和銷售汽車內飾件總成產品。根據財報,常熟汽飾2023年前三季度營收約30.75億元,同比增加19.15%;歸母凈利潤約3.84億元,同比增加3.93%。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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